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按照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的渐进式市场化改革思路,有效推进了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空前的成就。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和控制力得到极大提升。相应地,国有经济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角色也有若干变化,比如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数量相对减少,质量有所提升;贡献率有所下降,支配力有所提升,等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这是关于国有经济身份、地位及其角色的最明确的法律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国有经济的角色应该如何定位,如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是关涉中国改革方向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
1.国有经济具有保障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功能
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而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基本载体,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力量。因此,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是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客观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这是关于国有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特殊功能及作用的最新概括。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混合所有制则是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我们必须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改革开放40年来,国有企业经过放权让利、承包制、租赁制、利改税、股份制试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抓大放小、战略性重组等一系列改革,逐步实现了与市场经济的有机融合,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15年6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国有企业要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强调,要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2.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作用有赖于全面深化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国有经济尤其是国有企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我国国有经济尤其是国有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功不可没。但强调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特殊身份与地位,不等于无视其与市场经济结合过程中的体制机制缺陷。经过40年的改革,国有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国有企业活力不断提升。但频发的国企腐败案件、畸高的国企领导人工资和职工福利也使得国有经济一度饱受诟病。这些矛盾的解决,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总书记的讲话,为国有经济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延续中央对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有进有退的一贯思路,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国有经济问题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了国有经济应该有所作为的领域,覆盖领域更加宽泛。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明确指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国有资本要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等等。2017年3月,在参加全国“两会”辽宁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国有企业作为辽宁振兴的“龙头”,强调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在以辽宁为代表的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特殊作用,也在推动区域振兴发展中对国有经济寄予了殷切的期望。这些阐释不仅拓宽了国有经济作用的领域、范围,而且凸显了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明确了国有经济及其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主体的改革目标,经过公司制改造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就只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制企业治理结构的一般规律,从中看不出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特殊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这是在总结国有企业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主动完善,也是一种实事求是的回归。这种主动完善,不是否定或弱化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职业经理人的权利,而是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使其更好满足国民福祉,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3.企业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是国有企业制度安排的重要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这番话是围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讲的,并从根本上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身份和地位的特殊性进行了重新界定。这意味着,国有企业领导人既要有企业家精神以及与企业家身份相匹配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又要有政治家的眼光和能力,更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这是由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那种把国有企业领导人简单等同于一般企业家,并参照一般企业家标准谋求企业家个人收益最大化的行为,是与国有企业的性质不相符的。
随着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关于中国国有企业制度特征的认识一度也变得模糊起来了。似乎除了国有参股控股、处理好“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之外,与一般公司制度并无大的区别。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这些表述是对国有企业制度特征的最新概括,符合实际,校正了在这一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