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令第33号)和《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资发考分〔2016〕310号),2017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已经国资委党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A级企业名单通报如下:
1.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5.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6.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7.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8.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11.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3.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4.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5.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16.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17.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19.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1.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22.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4.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6.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27.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8.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9.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30.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1.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32.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33.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34.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35.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
36.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37.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8.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9.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40.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2.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43.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45.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6.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7.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48.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49.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50.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