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近年来中央企业持续推动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建设,目前监管的96家中央企业中,已有94家建立董事会,其中83家外部董事占多数。同时,90%的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已建立了董事会。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规范的董事会是关键一环。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就着手研究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建立规范董事会,并在宝钢集团等企业率先开展了试点工作。此后,一系列旨在规范建设、落实职权的改革渐次展开。
例如,在中国建材、国药集团、新兴际华集团、中国节能、中广核等5户中央企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重大决策合规性审查机制建设,中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实现100%法律审核;改进董事会评价方式,优化董事会及董事评价指标体系。
此外,中央企业严格董事选聘和履职管理,增强董事会决策能力和整体功能,特别是外部董事队伍结构来源更加多元化、专业化,“董事不懂事”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来自国资委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中央企业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提出重要意见建议近7000条,董事会的制衡机制发挥了有效作用,推动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