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项《2014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的发布引起广泛关注。经过对2507家上市公司2013年的法律风险指数进行测评发现,和2012年相比,2013年行业法律风险状况变化不大,金融保险业法律风险指数最高,其次是纺织服装皮毛制造业,而信息技术业和传播与文化产业的法律风险指数最低。
法律风险指数如同为企业做“体检”,对企业存在的经营、市场等风险及时预警。如何看待国企改革的法律风险?企业如何有效化解法律风险?有关专家、企业界及法律人士共同为国企化解法律风险进行把脉会诊。
国企改革本身就是变法
当下,国企改革正在积极稳步推进。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最近比较忙,到处讲解国企改革的话题。他认为,国企改革本身就是变法,要改革一些法律制度就会产生变化。更重要的是,国企改革得依法改革,于法有据,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与法律风险防范的关系非常重要。
“改革要运用法治思维,因为改革要有底线、有红线,这些需要顶层设计来规定,如混和所有制改革是重中之重,作为垄断行业是先破垄断再混改,还是通过破垄断再混改,都值得审慎细致研究,不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彭建国强调,“容错不容罪,犯错可以不能犯罪,错和罪的边界就在于法律规定的程序、政策规定的界限不能过。”
彭建国分析,新一轮国企改革是要以问题为导向,现在国有企业最大的问题就是机制不活,要通过改革把机制搞活,改革方向包括三个重点方面:坚持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宪法规定的,依法改革,依法治国最重要的就是依据宪法;其二是“两个毫不动摇”,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都要发展;三是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于腾群认为,经济新常态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在经济新常态下,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任务将更重,提质增效和保增长的压力将更大。“除企业改革发展所伴生的传统风险依然存在外,各类隐性风险也将逐步显性化,比如错综复杂的重组整合的风险,混和所有制的法律风险,和谁混,混到什么程度,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有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这个底线和红线就是国家法律和法规。”
创新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面临挑战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法务副总裁俞思瑛的到来,令与会者颇为期待,大家都想看看这家不久前在美国高调上市的企业,如何管控淘宝网店上售卖假货等法律风险,“毕竟美国的市场监管是十分严厉的。”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肖碧南说。
俞思瑛毫不讳言地说,听到发布的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如果把各个数据采集起来分析一下,我们这样的公司可能比哪家都高,可以说是法律风险最高的企业。“创新型企业天然就有这样的问题,是游走在法律风险和市场创新边缘的。”
俞思瑛举了两个例子,比如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要求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办营业执照,但淘宝从2003年到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这个问题还没解决。其二,阿里巴巴支付宝从2004年开始就有了,最终第三方支付清算管理办法到2012年才出来,也差不多延宕了10年之久。
法律总是滞后于市场和创新的,在这样的创新型企业中如何做法律风险管理,俞思瑛提到以公司内部合伙人制度作为突破口所推进的改革创新,“这个制度最重要的目的是解决职业经理人在管理这家公司时,如何能够使其产生主人翁意识,这是一个最本质的原因。”
在阿里巴巴,无论对法务部还是业务部门,首先要有去实现客户价值的愿景和能力,俞思瑛总结说,“即便是法律服务,也不仅仅是风险管理,更大程度上是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所为。”
大唐电信作为一家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成为企业核心科技密码,由此引发的法律冲突和风险表现得尤为突出。大唐电信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李永华对经历的一桩桩知识产权诉讼感慨尤深,“知识产权的诉讼跟合同诉讼不太一样,一旦败诉就意味着所有涉及的侵权产品都不能在国内外销售,这对企业是灭顶之灾,有些企业由盛到衰的教训不少。”
“中国的企业在走出国门的国际化过程中,必然要经历一些风险,没有风险挑战的企业就不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企业。”李永华支招道:“中国企业在高科技领域中遭到国外巨头知识产权挑战时,千万不要觉得天塌下来了,这证明你的能力、产品和市场得到认可,一定要勇敢地去应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误的惟一机会是“认错”
中国国际航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聂颖开玩笑说,对于知识产权,“我原来以为中铁是一个低端企业,后来跑到那里一看,红着脸就回来了,原来科技含量不比国航低端。”
作为中国中铁这家大型央企的董事会秘书,于腾群闻听一笑,他一言以蔽之: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
中国中铁是全世界最大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司之一,主要业务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高铁、地铁、公路等,目前由中国中铁负责运营的高速公路超过一千公里。于腾直言中铁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挑战:公司业态多、管理链条长,除了搞基础设施建设还有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投资,管理难——公司有30万员工和200万临时工。同时,中国中铁在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业务和项目。
“此外还有国际化的经营风险,包括社会舆情风险,企业发展泡沫化风险等,警报声将不绝于耳,企业对于风险防范的需求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迫切,这都成为中国中铁法律风险防范所面临的严峻挑战。”
法律究竟能不能创造价值?作为公司法律业务总管,于腾群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认为,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有效防范风险、控制风险、解决风险的一种管理能力,是区别于传统竞争力的软实力,其对企业的发展和价值贡献往往通过避免或减少损失,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利益最大化等方式体现出来。
于腾群的深切体会是:企业的并购重组、财务管理、投融资、市场运营、产品研发等无一不存在法律风险,无一不需要法律风险的管理,如果管控不好会给企业带来巨额损失或灭顶之灾,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法律风险管理就是企业发展的“压舱石”。
“上市公司尤其存在法律的不可逆性,即在上市公司当中一旦发生法律后果是不可逆转的,没有试错的机会,信息披露一旦公布出去就会马上产生法律后果,监管部门唯一给你的机会就是认错。”于腾群说,对于上市公司存在的特定法律风险,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欺诈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退市等法律风险,尤其需要完备成熟的制度规范。
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叶小忠认为,企业法务者除了在一些具体操作层面上,如合同怎么签、怎么审,官司怎么打,知识产权怎么保护之外,要跳出具体的法律事务,从企业整体战略和管理层面去思考法律功能和作用,这对化解企业法律风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尤为重要。
(本文章摘自12月29日《中国青年报》)